9月30日,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进一步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职工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法务部先后深入辛家营、三合村、桥靠、金桥分公司及客运、物流、管网、物业、房地产公司开展督查走访工作,并与各单位进行了交流讨论,对符合国旗升降条件的相关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督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法务部在督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现场要求立行立改。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提高认识,及时开展回头看,重视国旗升挂工作,对已建设有升挂国旗设施的单位,要按国旗法要求规范升挂,做好对升挂国旗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牢固安全。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国旗,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升挂国旗规范、庄重。
国旗代表国家的尊严,维系着民族的团结。依法认真做好国旗的升挂,是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具体体现,是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方式。
此次开展督查工作,进一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使公司全体职工以最饱满的热情及最充沛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