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城发公司邀请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信访办主任张涛来城发举办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城发党委委员、总经理吕德育,党委副书记张永,副总经理史继文、刘建军,纪委书记宝音达来,副总经理武云和公司中层干部、基层的环节干部及部分职工约二百四十多人参加了学习。
张涛主任围绕“如何学习理解、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他讲到,《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城发党委副书记张永在总结时强调,《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城发公司党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公司的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文·图/张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