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2020 年行动计划》介绍
1. 集中供热
《呼和浩特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行动计划》中提出, 大力推进能源结构改善,扎实推进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制定《呼和浩特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采取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煤改电”、“洁净煤炭”替换等多种方式,2 年内基本解决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 214 个村(片区)12.96 万户居民燃煤散烧问题。
计入集中供热 109 个村(片区)。责任分工
以城发、富泰热力公司负责热源、热网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交管支队、呼和浩特市供电
局配合。
完成时限
完成时限:2020 年 9 月 30 日。
2. 扩建热源
1) 进一步挖掘现有电厂供热能力。
实施呼市热电厂供热能力提升工程,新增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1000 万
平方米;实施金山电厂节能改造工程,新增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470 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20 年 9 月 30 日。
2) 推进金山电厂扩建工程。
建设 2 台 660 兆瓦热电机组,增加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3200 万平方米。完成时限:自治区能源局审批核准的条件下,6 月 30 日前具备开工
条件,2021 年完成工程建设,.2022 年投入使用。
3) 推进旗下营热电厂热源入呼工程。 增加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1500 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20 年开始项目建设,2023 年 5 月 30 日前完工。
4) 推进呼市热电厂迁建。
签订《呼和浩特市热电厂迁建框架协议书》,建设 3 台 660 兆瓦热电
联产机组,供热能力达到 4800 万平方米。完成时限:2021 年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5) 推进京能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增加 2 台热电联产机组,增加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3200 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20 年完成前期手续,力争 2021 年开工建设、2022 年投入使用。
6) 研究实施和林电厂长输供热。
对和林火电厂现有 2 台 660 兆瓦火电机组进行改造,在满足和林格尔新区和城关镇供热需求的基础上,将热源引入城区,可增加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2200 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研究论证;如可行,力争 2024
年 10 月 15 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7) 研究实施大唐托电热源入呼工程。
在前期论证基础上, 进一步论证其可行性和必要性,作为远期备用方案,增加供热能力 9100 万平方米。
8) 完成毫沁营调峰热源厂建设。
完成 5 台 70 兆瓦燃气锅炉、2 台 25 兆瓦电锅炉,增加供热能力 1100 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20 年 3 月 15 日新城区负责提供热源厂建设用地;市自
然资源局 2020 年 4 月 15 日前发放选址意见,6 月 30 日前完成土地征收
转用组卷报批工作;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3. 锅炉拆并
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拆并
完成建成区内 30 座燃煤供热锅炉房拆并,淘汰燃煤供热锅炉 91 台,
其中 35 蒸吨及以下 29 台,35 蒸吨以上 62 台;基本淘汰旗县政府所在地
和城乡结合部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
设备等燃煤设施。
完成时限:2020 年 3 月 15 日前制定拆并淘汰方案,2020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 29 台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基本完成旗县政府所在地和
城乡结合部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燃煤设施淘汰,2023 年 10 月 15 日
前完成 35 蒸吨以上 62 台燃煤供热锅炉淘汰。
1.5 本项目与供热规划的关系
本工程以《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规划调整(2018——2020)》及《呼和浩特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行动计划》为指导,对赛罕区未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煤散烧区域进行研究,认为适宜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村庄均考虑纳入集中供热,实施燃煤散烧综合治理。赛罕区属于城市供热规划中供热分区的C、D、E 区,本区域共计 4 个街道,17 个行政村需进行集中供热改造,从现状热力管网引分支管至新建热力站并配套二级供热管网,满足各行政村内建筑的采暖热负荷需要。
本可研符合上位规划的要求,并对上位规划进行补充完善。
本工程的实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节约能源,防止并治理环境污染,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对呼和浩特市的经济建设、环境保护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6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冬季取暖主要以散煤、薪柴直接燃烧取暖为主。这主要是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特点,以及农村居民由古至今一家一户
分散居住的生活习惯决定的。住建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北方地区城乡建筑总面积约 236 亿平方米,其中农村建筑面积约占 40%,大约 94.4 亿平方米田。我国北方地区采暖用煤年消耗约 4 亿吨标煤,其中
农村地区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接近 2 亿吨标煤,这些没有任何环保措施的散煤煤燃烧后,每年将产生CO22560 万吨,SO2300 万吨,NOx176 万吨,灰渣 3640 万吨,烟尘 74 万吨。所以,散烧煤取暖已成为我国北方地区冬季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农民生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 以来, 政府更是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016 年 12 月 2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2017 年 12 月,国家 10 个部委联合制定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明确了推进农村清洁供热等问题。因此,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愿景,在农村实现清洁取暖是重要的环保措施之一。
按照《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提升方案(2019—2020 年)》和《呼和浩特市散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本项目作为集中供热配套工程,其实施可推动城市周边村镇的集中供热发展,可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因此,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环保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