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党办通〕〔2017〕8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做好“雁过拔毛”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城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整治要求,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结合公司实际着力解决整治重点环节,坚决整治和查处公司中存在的侵害职工、服务对象或合作单位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公司形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公司及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城发公司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扶贫工作领域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职工、服务对象或合作单位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克扣、拖欠职工、服务对象和合作单位财务等问题;
4.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指挥机构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
5.在办理职工、服务对象和合作单位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拖拉推诿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到2017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5月下旬)
1.成立机构:各级领导干部一方面要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管理好自己,始终做到慎独慎微,增强政治定力、思想引力,领导魅力,另一方面要教育管理好身边的干部。
城发总公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瑞平(城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张 永(城发公司党委副书记)
宝音达来(市纪委派驻城发公司纪检组长)
副组长:吕德育(城发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史继文(城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建军(城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吴利勤(城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武 云(城发公司副总经理)
王观法(城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赵永强(城发公司副总经理、城发房地产公司经理)
成员:刘俊平(城发供热桥靠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阮 强(城发供热桥靠分公司经理)
杨保国(城发供热三合村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张学文(城发供热三合村分公司经理)
郄俊生(城发供热金桥热网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朱大伟(城发供热金桥热网分公司经理)
丁成斌(城发供热辛家营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张 宇(城发供热辛家营分公司经理)
云永泉(城发管网维护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章刚龙(城发管网维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关向峰(城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晓玲(城发设计分院院长)
杨福平(城发物业有限公司副经理)
史士林(城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马 龙(城发客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城发公司及供热有限公司机关各部室和项目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由王军兼任,工作人员为纪检监察审计部人员。
城发公司的各部室、各分(子)公司、项目部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工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公司各部室负责本部室的专项整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审计部对各单位及各部室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突出整治实效,确保涉及本单位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腐败得到有效遏制。
2.制定方案:公司专项整治办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方法步骤、责任处室、责任人等内容。于5月19日(星期五)12:00前报城发集团办公楼811室。
3.宣传启动:公司各单位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安排,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6月-8月1日)
1.全面自查:按照公司党委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重点,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全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清理排查问题,重点对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方面进行清查。对查出的线索和职工、服务对象、合作单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并制定核查处理情况统计表和工作台帐。请于每月15日前向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城发集团办公楼811室)报送上月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有关数据。
2.问题核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段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以及学习宣传等工作的相关情况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估集中整治工作效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于6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报告”,8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城发集团办公楼811室。公司整治办将按要求对相关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市国资委。
(三)督察问责(9月-10月)
公司将成立督查组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1.重点督办
2.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
城发总公司举报电话:5103494、5230243,邮箱:cf5230243@126.com。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单位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公司整治办对公司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