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燃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择评估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燃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牛座房产选聘评估;
2.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需评估公司对金牛座拟抵顶房产进行估值,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高质量、高效率服务,确保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公平性、公正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并出具评估报告。金牛座拟评估公寓面积合计:620.22㎡,评估基准日期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评估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止。
4.控制价:该项目控制价为1万元。
5.付款方式: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进行一次性支付,按现行税率标准执行,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按国家税率政策自动调整。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3.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查询结果;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递交时间:2025年5月9日至5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在2025年5月13日17:00前。
3.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1603室。
4.递交方式;密封完好后现场递交,数量一份。
5.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视为作无效响应
(1)投标报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备案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6)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查询截图:
1)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查询结果;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基本要求,出现未按照规定递交或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布公告媒介: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hhtscf.com/
六、中标原则:
投标人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含税和不含税投标总价)。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报价(含税)最低原则确定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燃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8区综合写字楼3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3789615414
呼和浩特市燃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响应文件格式如下:
呼和浩特市燃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牛座房产选聘评估响应文件.doc